申論考試中經常考查公文寫作,公文文種較多,大家需要一一掌握,MVP學習網MVP學習網給大家介紹會議紀要如何寫。紀要源于會議記錄,但又“高于”會議記錄,是對會議記錄的再加工、再整理。紀要的核心在“要”,需要抓住會議主旨和主要成果進行提煉、概括和歸納。紀要可多向行文,既可向下級傳達會議精神,又可向上級匯報、向同級通報會議情況,是貫徹會議精神、指導工作開展、解決有關問題、交流思想經驗的重要工具。紀要通常由標題、正文、文尾三部分構成。
一、標題
第一種:“會議名稱+紀要”,如《全省勞動就業(yè)工作會議紀要》,“會議名稱+紀要”的寫法主要用于有明確名稱的會議;
第二種:“機構+主要內容+紀要”,這種寫法可以通過標題揭示主要內容,如《國務院辦廳轉發(fā)關于加強土地統(tǒng)一管理的會議紀要》,這種寫法適用于沒有明確名稱的一些臨時性協(xié)調會、座談會。
二、正文
1.會議基本情況,包括會議時間、地點、主題、主持人、與會人員、主要議程等。概況寫完后,過渡句可以用“現紀要如下”。
2.主要精神,包括討論形成的基本意見、結論、決定、要求等。一般以“會議”作為主體,為敘述方便、條理清晰,常用“會議認為”“與會同志一致認為”“會議指出”“會議強調”“會議要求”“會議號召”等作為段落的開頭,當然也可以用在段中。如果會議研究比較具體的事項,沒有專門安排討論發(fā)言、主持人總結講話等,只有表決環(huán)節(jié),可以直接寫會議議定事項。
3.議定事項,即會議作出的重要決策事項。通常使用“會議同意”“會議原則同意”“會議決定”“會議議定”“會議明確”等慣用語作為段落開頭。議定事項較多時,可以分條列出。
三、結尾
這是會議紀要的最后部分,主要寫明發(fā)文單位和發(fā)文日期即可。